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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24 08:18:00 来源:红网双牌站 编辑:spxww 更多精准扶贫

  双扶领发〔2017〕5号



双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双牌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双各单位:

  《双牌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委、县 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双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2日



 

双牌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查摆全县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17〕1号)和《永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永扶发〔2017〕4号),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通过2个月的集中整治,将问题全部排查到位、原因全部剖析到位、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全部完善到位,确保问题不放过、不复发、不反弹,做好迎接中央和省委、市委督查巡察各项准备工作,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问题

  根据省考核验收和第三方评估、市督查暗访及县督查巡察反馈的情况,综合梳理各个渠道反映出来的问题,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存在以下12个方面的20个问题。

  1、基础工作方面(5个):一是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进退程序不规范、动态管理不及时。部分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未纳入贫困户,"四类对象"清理不彻底,部分村拆户、合户、漏人现象较严重。二是贫困户信息失真、台账资料缺失。各乡镇都普遍存在信息不准确、台账不完善的共性问题,建档立卡系统数据问题信息多,全县有21646条。三是贫困户"一户一册"、"一户一牌"发放不及时。四是贫困户收入核实不准确,贫困户退出存在代签现象,乡镇核实时间存在时间逻辑错误。五是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残联等部门与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系统共享不及时、数据不对称。

  2、驻村帮扶方面(3个):一是驻村工作队不驻村。部分驻村工作队没按要求抓落实,帮扶工作流于形式。二是部分结对帮扶责任人对脱贫政策、脱贫标准不清楚。部分结对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的验收标准不清楚,对贫困村脱贫出列"两个确保、两个完善"的标准内容了解不透、把握不准。三是帮扶措施不精准或过于简单。部分帮扶责任人仍停留在发钱发物"走访慰问"式帮扶上,脱贫措施千篇一律或过于简单。个别驻村工作队对这个问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采取针对性扶持。个别后盾单位帮扶不力,群众满意度不高。

  3、产业扶贫方面(1个):扶贫产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够明显。除了双牌森林土鸡养殖和光伏发电项目,其他扶贫产业给贫困户带来的实际效益还不明显。没有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产业",规模效益不明显,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

  4、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2个):一是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与产业深度融合不够。与产业对接不紧密,贫困户产业发展参与度低,项目收益方式只是简单的资本分成,贫困户只得到了贷款分红,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没有真正参与产业发展。目前仍有4000万元资金在县扶贫开发公司账户上,没有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作用。二是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扶贫资金账户结余结存量大,资金效益不明显。未及时将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

  5、易地扶贫搬迁方面(2个):一是集中安置点开工率低。用地选址、征地、阴雨天气等因素影响,目前全县9个集中安置点项目,还有6个安置点未开工建设,未开工率达67%。二是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配套跟进慢,后续扶持产业少。

  6、政策宣传方面(1个):政策宣传不到位。很多乡镇村组干部以及贫困户对易地扶贫搬迁、健康扶贫的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等各项特惠政策不清楚,对贫困人口、村退出标准等扶贫政策不熟悉。部分贫困户对"脱贫不脱政策"不知晓,脱贫人口内在动力不足,脱贫攻坚参与度不高、满意度不高。

  7、村级集体经济方面(1个):村集体经济过分依赖光伏发电。虽然67个贫困村光伏发电实现了全覆盖,但有的村"等靠要"思想严重,没有开发村级优势资源,把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全部寄托于光伏发电,没有谋划其他增收渠道,来源单一。

  8、部门责任落实方面(1个):一些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仍然把脱贫攻坚作为扶贫部门的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应承担的行业扶贫责任认识不清,被动应付,主要履职意识不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不够。

  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方面(1个):2016年末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为8.9%,未达到一类县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的目标。

  10、贫困村提升工程方面(1个):对贫困村提升工程重视不够。各乡镇和驻村工作队对水、电、路、气、房、环境整治等"六到农家"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项目实施少。

  11、兜底保障方面(1个):兜底保障对象不够精准。农村低保对象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未彻底根除,拆户、分户现象仍然存在。

  12、医疗救助方面(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未达100%。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仅有23921人,尚有364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没有参保,参保率仅为86.78%。

  二、整改措施及责任分解

  1、关于对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进退程序不规范、动态管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方向:集中1个月时间开展精准识贫专项整治。各乡镇(管理局)、各驻村工作队在5月5日前按县扶贫办下发的《双牌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拆户漏人情况摸底表》、《双牌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合户情况摸底表》、《双牌县"四类对象"清理情况统计表》进行全面摸底,并上交县扶贫办,呈县扶贫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有商品房的、有小汽车的)清理出去。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特困户、大病重病户等几类人群按照标准和程序纳入。

  责任领导:张跃斌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理局)、各驻村工作队

  责任人:周明冬、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各驻村工作队长

  整改时限:2017年5月15日前

  2、关于贫困户信息失真、台账资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方向:在开展精准识贫专项整治基础上,对系统基础信息再次核实更正,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细化台账管理。加强扶贫档案台帐资料管理,对照省里标准,全面排查修正贫困户识别、退出、审批等各个环节各项表格资料,做到账实相符、规范完整、专柜保存、专人负责。

  责任领导:蒋爱先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理局)、各驻村工作队

  责任人:周明冬、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各驻村工作队长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贫困户"一户一册"、"一户一牌"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方向:对没有领到或丢失扶贫手册、没有张贴公示牌的,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把扶贫手册发放到贫困户,张贴好公示牌。

  责任领导:蒋爱先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理局)、各驻村工作队

  责任人:周明冬、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各驻村工作队长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4、关于贫困户收入核实不准确,贫困户退出存在代签现象,乡核实时间存在时间逻辑错误的问题。

  整改方向:结对帮扶人员要因地制宜帮扶贫困户,落实帮扶措施、帮扶政策、发展产业,按照下发的《贫困户收入来源核实表》帮贫困户测算好收入,做到真脱贫。加强干部培训,严格退出程序和标准。

  责任领导:蒋爱先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理局)、各驻村工作队

  责任人:周明冬、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各驻村工作队长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5、关于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残联等部门与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系统共享不时、数据不对称的问题。

  整改方向: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县、乡数据查询对接体系,搭建扶贫、住建、民政、人社、残联、发改、教育、金融等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掌握贫困户帮扶、危房改造、兜底保障、易地搬迁、教育扶贫、信贷支持等动态信息,确保各项数据口径一致、相互对称。

  责任领导:张跃斌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残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金融办

  责任人:刘世春、周明冬、唐潇、李剑、蒋瑜、胡佐军、唐学选、县金融办主任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6、关于驻村工作队不驻村的问题。

  整改方向:按照两个全覆盖的要求,实现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全覆盖,做到驻村帮扶精准到村。加大力度解决好驻村工作队员不驻村、结对帮扶挂虚名的问题,对不称职、不作为、不务实的工作队员实行召回制度,视其情况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优秀驻村干部,给予立功授奖、优先提拔。

  责任领导:唐旭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

  责任人:刘世春、乐永生、周明冬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7、关于部分结对帮扶责任人对脱贫政策了解不透、掌握不准的问题。

  整改方向:县扶贫办加大对乡镇干部、村主干、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培训力度,各乡镇(管理局)和县直单位要加强对结对帮扶责任人的业务培训,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掌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

  责任领导:张跃斌、蒋爱先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所有结对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各乡镇(管理局)

  责任人:周明冬、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所有结对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8、关于帮扶措施不精准或过于简单的问题。

  整改方向:对以送钱给物代替帮扶、脱贫措施千篇一律、帮扶贫困户满意度不高和已脱贫户返贫的结对帮扶责任人,要曝光一批、定期通报,建立健全结对帮扶责任人考核机制对因责任不到位而导致贫困户不能脱贫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

  责任领导:唐旭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

  责任人:刘世春、乐永生、周明冬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9、关于扶贫产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方向:健全产业利益共享机制。建立产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出台财政整合资金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的方案。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贫困户积极投入产业发展,激发贫困户内在动力。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产业"项目,建立贫困人口参与产业发展和受益花名册,杜绝简单资本分成。

  责任领导:张跃斌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农业委、县卫计委、县畜牧水产局、各乡镇(管理局)

  责任人:周明冬、盘承辉、崔善军、龙兴旺、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

  整改时限:2017年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0、关于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与产业深度融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方向:加快扶贫小额信贷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紧密对接,对发展产业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责任领导:秦小国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商行、县扶贫开发公司、各乡镇(管理局)

  责任人:龚文、周明冬、谢辉、高克勤、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1、关于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方向:加快对财政整合资金的拨付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实行阳光运作,开展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防止扶贫领域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责任领导:秦小国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相关责任部门、各乡镇(管理局)

  责任人:龚文、杨华、周明冬、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2、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开工率低的问题。

  整改方向: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逐月调度,建立台账,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质量,对工作滞后的乡镇重点监督指导。

  责任领导:秦小国

  牵头单位:县联席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开发公司、各乡镇(管理局)

  责任人:罗刚、唐潇、黄毅、唐学选、高克勤、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3、关于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配套跟进慢,后续扶持产业少的问题。

  整改方向:加强安置点基础设施后续配套建设,加强产业扶持,确保搬得下、稳得住、融得进、能发展。

  责任领导:秦小国

  牵头单位:县联席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委、县扶贫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电力局

  责任人:罗刚、唐潇、盘承辉、周明冬、秦功军、胡志波、吴海波

  整改时限:2017年11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4、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方向:把《双牌县脱贫攻坚工作手册》印发到每个结对帮扶责任人,把《双牌县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口袋书》印发到所有贫困户,把《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细则》印发到所有乡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5月底以前对全县的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四村主干进行专题培训。

  责任领导:唐超学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电视台、双牌红网、双牌发布、各乡镇(管理局)

  责任领导:周明冬、唐耀东、黄红梅、周凌志、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5、关于村集体经济过分依赖光伏发电的问题。

  整改方向:全面核查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摸清村级资源底子。在抓好光伏发电的同时,用足用活土地流转政策,充分利用全县大力发展扶贫产业的契机,逐村明确发展路子,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责任领导:蒋爱先

  牵头单位:县农业委

  责任单位:县经管站、各乡镇(管理局)

  责任人:盘承辉、陶甄、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

  整改时限:2017年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6、关于一些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方向:强化责任分解,列出部门脱贫攻坚任务清单。对认识不清、支持不力、推诿扯皮的部门,要严肃问责。每月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没有完成任务排名靠后的责任部门进行追责,每季度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追责。

  责任领导:李群辉、王焕金

  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县扶贫办

  责任人:乐永生、周中军、全再文、陈勇华、周明冬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7、关于2016年末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为8.9%,未达到一类县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的目标的问题。

  整改方向: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三分三合"要求,加快农业现代化产业园建设,大力推进劳务协作输出工程,助力贫困户通过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扩大农村居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责任领导:秦小国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委、县统计局

  责任人:刘世春、邓海斌、唐潇、盘承辉、邓红艳

  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8、关于对贫困村提升工程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方向:全力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全面梳理清查贫困村道路设施、安全饮水、电网改造、通信设施、住房保障、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短板问题,对照脱贫村退出"两个完善"、贫困人口脱贫"三个保障"的标准,列出建设清单,落实建设责任部门,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所有工程近期开工建设,年底全面达标。

  责任领导:王焕金

  牵头单位:县委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电力公司、县科商粮经信委(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文体广新局、县扶贫办、各乡镇(管理局)

  责任人:熊昌明、龚文、胡志波、吴海波、李胜华、秦功军、唐学选、袁道科、胡佐军、崔善军、桑显瑛、周明冬、邹昌文、何田华、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

  整改时限:2017年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9、关于兜底保障对象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方向: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一次"地毯式"的全面核查,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逐步化解"特殊群体保"。

  责任领导:周新华、付康成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残联、各乡镇(管理局)

  责任人:龚文、崔善军、胡佐军、周明冬、李剑、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8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20、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未达100%的问题。

  整改方向:各乡镇(管理局)要全面排查摸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务必在4月30前100%完成缴费任务。

  责任领导:秦小国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理局)、各驻村工作队

  责任人:刘世春、各乡镇(管理局)党委书记、各驻村工作队长

  整改时限:2017年4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步骤

  1、全面部署动员(4月18日-25日)

  各级各部门要迅速传达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层层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改,县级会议已开到乡镇和村,乡镇要开到村组,村要开到组和户。所有县直行业扶贫单位和后盾帮扶单位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传达,并深入帮扶贫困村召开现场会议安排整改。各级各部门在27日前要完成部署动员工作。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管理局)、本部门的整改方案,及时召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各乡镇(管理局)、各牵头单位要在4月27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全面排查(4月25日-5月12日)

  在市里反馈的问题和县里督查巡察发现的问题的基础上,采取乡镇自查、部门自查、工作队自查、村级自查、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集中力量开展"地毯式"全面摸底排查,列出本单位、本部门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问题清单于5月2日前报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3、全面诊断(5月2日-5月15日)

  各乡镇(管理局)、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会诊,分清类别,逐个梳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从思想认识、方法措施、工作作风等方面找准根源症结,列出原因清单。

  4、全面整改(4月28日-6月9日)

  一要分清时段及时改。要对照整改时间节点,对已经反馈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好方案,落实好长效机制。二要集中力量全面改。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坚持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条块结合,坚持快速整改与长效保持相结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标准效果。三要瞄准问题彻底改。整改要强化针对性,不留死角死面,不存侥幸思想,确保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5、建立台账(4月25日-6月9日)

  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原因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问题排查和整改台账,根据工作进展动态及时更新。

  6、全程督查巡察(4月23日-6月底)

  4月23日开始,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脱贫攻坚督查巡察组对集中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巡察,重点看是否逐一开展排查核实,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到位;看自查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看整改工作是否达预期目标,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各乡镇(管理局)问题排查和集中整改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排名。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比较多、工作严重滞后、工作推进不力且月排名靠后的乡镇或县直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

  7、总结验收(5月28日-6月5日)

  各乡镇(管理局)、县直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资料报送,将集中排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8日前报县扶贫办,其他有关整改动态、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做好省市的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牌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苏小康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肖质彬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张跃斌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冬华,县政协主席唐彦,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群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秦小国,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周新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周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旭,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唐超学,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雷秀新,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焕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美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蒋爱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彩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廖卫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轩,县政协副主席钟世红,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张少云,县委副处级职级干部刘昌义,县委副处级职级干部魏海涌为副组长,县委办副主任王凌辉,县委办副主任熊昌明,县政府办纪检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周中军,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胡金林,县发改委主任唐潇,县科商粮经信委主任李胜华,县教育局局长胡佐军,县民政局局长蒋瑜,县财政局局长龚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刘世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黄毅,县住建局局长唐学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秦功军,县农业委主任盘承辉,县水利局局长胡志波,县林业局局长蒋启国,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桑显瑛,县卫计委党组书记崔善军,县环保局局长袁道科,县移民局局长邓石华,团县委书记杨军艳,县妇联主席黄涵,县残联理事长李剑,县扶贫办主任周明冬,县电力局局长吴海波,县人民银行行长欧家宝,县农发行行长谢渡军,县农商行理事长谢辉为成员,办公室设扶贫办。所有涉及整改任务的单位(部门)都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实时调度,推进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二)确保整改到位。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实行台帐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全方位加强指导督导,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以显著整改成效迎接中央和省委、市委巡察。

  (三)严格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牵头建立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督查巡察、考核评估中发现重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对整改中涉及违规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通报曝光,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四)强化制度建设。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具体问题整改,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把问题排查和整改贯彻到脱贫攻坚全过程。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要对整改工作客观评价,正确认识,加强舆论引导,突出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引导社会各界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双牌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问题台账及整改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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